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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2007-11-12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加强学校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教办〔200727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随着经济和社会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学校各项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挑战。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引进现代学校管理机制成为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保险作为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对于增强学校安全管理意识,减轻学校救助负担,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妥善处理学校矛盾纠纷,促进学校和谐健康发展,确保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为加强学生保险工作,我厅相继印发了《关于规范学生平安保险的通知》(冀教政法200412号)、《关于做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政法200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政法200515号)等有关文件,对做好学生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学校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学生保险工作,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现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保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就加强全省学校保险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学校保险工作的开展,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学校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学校保险工作纳入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2002年第12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教育部2006年第23号令)等部门规章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教育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保险教育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6]24号)等文件从鼓励学校和学生加入保险,提倡学校为学生参加保险创造便利条件,鼓励学校开设保险课程,普及保险有关知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有关学校保险政策和保险理论的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真正把学校保险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看待,结合本地、本学校的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抓好落实。当前做好学校保险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保险教育,普及保险知识,培养造就具有较强保险意识的现代公民;二是要善于使用保险,将保险作为化解和补偿学校风险、有效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机制。特别是校方责任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校进行公共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它不仅有利于减轻学校救助负担,对于推进学校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提高学校管理效能、有效实施素质教育等都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河北省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冀金办200611号)等文件要求,在这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开创我省学校保险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学校保险工作的领导和职责。学校保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注重规范、强调监管的全新教育管理工作,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学校保险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有效监管,制约了我省学校保险工作的积极、有序和全面开展。为加强我省学生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现就我厅统筹管理学生保险工作的机构、职责进一步明确如下: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管,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全省学校保险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负责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和评估,查处学校保险工作中的违法和违规行为;负责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教育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会同省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学校保险的市场监督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议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明确学校保险工作的管理机构,形成全省统一的学校保险的指导和管理系统。

三、要进一步明确明确学校保险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责任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进行公共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校方责任险是建立现代学校管理体系和重要内容,各学校应当将校方责任险列入学校正常预算支出,积极争取由政府出资为学校购买;学生平安要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学校既不得代办保险,也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但是,加强学生的保险教育,为学生自愿购买平安保险提供信息、场地等方面的便利,也是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对此,省教育厅已经多次印发文件进行了强调。为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学校保险工作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省厅决定于今年年底前对学校保险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检查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保险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落实情况。请各市对照上述文件要求先行自查,并作出自查总结,于10月底之前报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四、请各市、各学校将落实此文件的情况报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石岩,电话:0311-87064948,电子邮箱:faguichu528@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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