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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试院各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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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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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试院各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
| 项目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报名方法 |
| 普通高考 |
每年5月20-25日 |
每年7月7-9日 |
各县(市)区招办市内各中学 |
在校生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凭单位、街道办事处证明、毕业证、户口本报名;音体美考生还需凭专业测试合格试。 |
| 中考 |
每年4月20-25日 |
每年6月21-22日 |
各县(市)招办内各中学 |
在校生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社会考生(含在外地借读的初三学生)持毕业证、户口本、学籍证明报名。 |
| 成人高考 |
每年3月9-15日 |
每年5月8-9日 |
各县(市)区招办市内成人中专学校 |
长安区招办负责市区专升本考生报名;新华区、桥西区、桥东区招办负责市区各类院校高中起点的本专科考生报名和初中起点升中专考生的报名;市内各类成人中专负责本校考生报名;新华区招办负责部属、省属各类中专报名;各县(市)郊、矿区招办负责各院校面向系统、社会招生的各类(三个层次)报名工作。 |
| 自学考试 |
上年度12月11-17日
本年度6月11-17日 |
4月24-25日
10月30-31日 |
各县(市)区招办各委托开考部门 |
凡有志于参加自学考试的并遵守有关规定者均可报名。 |
| 高中会考 |
4月5-10日(高二年级) |
6月23日 |
各县(市)区招办市内各中学 |
由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
承办处室:市教育考试院 承办人:兰会来
公开电话:7044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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