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 页
HOME
政务公开
GOVEMMENT AFFAIR
教师资格
TEACHER
政策法规
LAWS
教育动态
NEWS
教育年鉴
EDUCATION ANNUAL
教育教学
STUDY
招生考试
EXAMINATION
名师名校
TEACHER&SCHOOL
网站导航
NAVIGATION
?
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意见
2008-1-30

 

 

 

 

 

 

石教〔200814

 

石家庄市教育局

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意见的通知

 

市内五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的意见

 

1998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办学体制改革试验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896号文)精神,在学习考察外地办学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和市政府批准,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陆续举办了一批国有民助学校即改制学校。这些学校有的是整体改制,有的是依托公办学校举办。全市共有改制学校41所,其中市区13所(含两所外国语学校)。这些改制学校在入学高峰期,对缓解入学压力,解决经费投入不足,增强办学活力,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提出的2008年前全面完成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200791前,我市农村改制学校已全部清理完毕,恢复了公办学校性质,执行了划片招生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2008年秋季招生前,市区改制学校也要全部清理完毕。

从市区普通中小学校和改制学校的有关情况来看,市区初中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改制学校在校生数占市区初中在校生数的比例较大。二是初中招生逐年稳步增长。初中招生2006年比2005年增长了21.4%2007年比2006年增长了25.8%。常住户口在校生基本平稳,但由于大量外来人口子女涌入市区就学等因素,预计今后一个时期,初中招生数将维持在4万余人,以现有的教育规模看,初中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较突出。三是市区初中班容量普遍超标。市内各区初中平均班容量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班容量大说明国有教育资源不足,无法按国家标准安排入学。

市区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确保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原则。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三)确保国有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原则。国有教育资源必须保证教育教学需要,不得租赁、挪用和挤占。

(四)统筹谋划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五)统筹谋划初、高中分离工作的原则。

(六)积极推进,稳步实施的原则。妥善安置改制学校教师、学生,做好宣传工作,既按时完成清理规范任务,又确保学校和社会稳定。

根据上述原则和市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现就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十七大报告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新《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政府办和“以县为主”的政府责任,各区政府要认真贯彻十七大报告精神,充分认识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社会公平中的重要性,以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既要推动清理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又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真正做到“学有所教”。

二、认真做好市区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义务教育阶段试行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充分考虑市区国有教育资源不足,初中班容量普遍超标,以及解决中小学布局调整,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初、高中分离等因素,对市区改制学校分两类进行清理规范。一是凡依托国办学校举办的改制学校,即长安区华志学校(依托22中);裕华区求实中学(依托40中)、启化中学(依托27中)、石家庄外国语学校(43中);桥东区同仁中学(依托23中)、铁二中(78中);新华区新星中学(依托28中)、新华中学(依托9中)、新世纪实验中学(42中)等9所学校恢复公办学校性质,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冀育石岩中学(依托2中),按初、高中分离原则,停止初中招生,扩大高中招生规模,发展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二是凡依托国办学校办学,租赁校舍又达不到独立办学条件的改制学校,即长安区东方中学(依托21中)、桥西区越洋中学(依托41中)属租赁社会资源办学,不具备独立办学条件,既不具备恢复公办学校性质,也不具有转为独立的民办学校条件,停止招生;桥东区石门中学(依托4中),占用桥东区原休门小学校舍,属市政规划拆迁范围,停止招生。

三、妥善安置改制学校教师。在改制学校任教的公办在编教师,由各区政府统筹安排。学校聘任的教师由各区政府统一制定政策解决编制问题,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补充进入公办教师队伍;也可按聘用合同约定办理,合同到期后在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招录时可优先补充进入公办教师队伍。

四、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后,各区要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其债务由区政府承担。

五、2008年秋季开始,新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对原来按照改制政策招收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政策直至毕业。

六、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后,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七、清理规范工作与区域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紧密结合,特别是和目前初、高中分离工作,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相结合,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对改制学校恢复公办性质后的管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与原依托学校一体化管理,或单独设置学校的方式解决。

八、市内五区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在2008年秋季招生前完成。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清理规范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并于2008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

九、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改制学校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各种方式,向全社会进行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党和政府的这些惠民措施,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确保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十、加大对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督导考核力度。把这项工作列入2008年对各区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主题词:教育  学校  体制  改革  意见  通知

抄报:省教育厅

抄送:市内五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1月16印发

(共印100份)


请点击此处下载附件(附件大小为:162字节)











Copyright © 2004-2005 石家庄市教育局


冀ICP备050306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