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冀教通字[2006] 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通知的标准评估验收,并于2006年3月中旬将符合标准的优秀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电教馆。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三日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
实验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冀教通字[2006]3号
各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电化教育规程》,深入开展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研究工作,建设一批教育观念新、教育环境好、教育技术装备优、教学水平高、教育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并具有较高科学研究水平的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中小学校,省教育厅将命名第四批“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
二、 推荐方法
各市按照《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验收表》对所推荐的学校进行先期评估,根据评估验收情况,选择符合标准的优秀学校,按省分配名额(附后)等额报省电教馆。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市在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验收表》各一份,于2006年4月1日前报河北省电化教育馆电教研究科。
四、验收安排
对各市推荐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组织验收组于2006年10月中下旬进行评估验收。
附件:
1. 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推荐名额
2.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申报表
3.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评估验收表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推荐名额
单位 名额
石家庄市 12
唐山市 20
秦皇岛市 10
保定市 15
廊坊市 8
邯郸市 8
邢台市 5
沧州市 8
承德市 5
张家口市 12
衡水市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