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信考办:
现将今年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中有关现初三部分考生及社会考生报名及参加考试的具体规定通知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 可报名学生范围
1. 去年因省级或省级以上公事,经有关部门与市信考办协商同意而确实未参加考试的初三考生。
2. 去年考试期间因重大伤病事故而确实未参加考试的初三考生。
3. 去年因考生转学而原学籍所在校未予办理报名手续致使学生确实未参加考试的初三学生。
4. 去年10月1日后由外阜转入我市并有我市学籍,无学生原所在地教育部门出示的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成绩证明的初三考生。
凡属以上情况的初三学生可参加今年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不属以上四种情况的初三年级学生一律不再参加今年
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
办理办法:
1. 由考生所在学校出示相关证明。
2. 由县(市)、区教育局核查批准,报市教育局同意备案后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
二、 今年社会考生和初三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报名一律使用今年中考报名号。
今年中考报名工作县(市)、区级在4月10日结束。市考试院报名工作在4月20日结束。为使中考各项工作方便、规范,今年社会考生和初三考生参加信息技术学科升学考试报名,一律使用中考报名号,参加考试凭证一律使用中考准考证。
以上规定请各县(市)、区信考办参照执行。
石家庄市教育局电教馆(市信考办)
二〇〇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