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政承诺书
市教育局副局长马建国
为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本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维护群众利益,带头同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的斗争,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带头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决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决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宴请、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及其它利益。
三、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四、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务便利为家属、亲友谋利。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
五、在督导评估和工作检查中,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公平。对民办教育机构和工作人员做到一视同仁。
六、不假借各种名义公款旅游,不用公款参与各类高消费活动:不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七、决不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决不将配偶、子女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
八、不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决不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九、不借外出考察、生病住院、乔迁、生日及婚丧嫁娶等事项敛财。
十、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各类赌博活动,决不涉足色情、毒品场所。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08年9月3日